上訴狀
上訴狀 上訴狀,是民事、經濟案件的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民事判決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使用的文書。 【文書樣式】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 被上訴人: 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號 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上訴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 上訴人: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上訴請求。首先要綜合敘述案情全貌,接著寫明原審裁判結果。其次指明是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寫明具體訴訟請求,是要撤銷原判、全部改變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 2.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而言,而不是針對對方當事人。針對原審判決、裁定論證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2)原審確定性質不當;(3)適用實體法不當;(4)違反了法定程序。 |